“三审三校”制度是图书、报纸、期刊出版单位内容编辑环节的基本制度,为提高编辑工作质量和效率,促进期刊编辑出版工作进一步标准化、规范化,确保期刊在内容、编校、设计和印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,并将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,根据《出版管理条例》《期刊出版管理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出版工作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以及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“三审三校”制度执行情况工作通知,制定本工作实施细则。
第一条 本工作实施细则适用于《国医论坛》。
第二条 严格履行稿件“初审、复审(外审)和终审”三审责任制度。在三审过程中,始终要坚持高校出版工作的正确方向,把牢意识形态关;要切实检查稿件的学术质量和文字水平。
(一)初审。由栏目编辑负责对稿件的篇名、内容、体例进行初步审核,对是否符合本刊办刊定位、栏目用稿需求,是否涉及重大选题以及稿件质量、学术价值作出初步判断,严格把好稿件导向关、知识关、文字关,对稿件提出取舍意见和修改建议。
栏目编辑初审的重点是审阅稿件是否具备学术论文基本要素,是否符合学术论文发表的水准;借助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审阅稿件是否有抄袭现象,同类研究是否已经发表。对明显不符合的稿件作退稿处理;对不确定的稿件和涉及重大选题的稿件,由编辑部会议讨论决定。
(二)复审(外审)。由具有副编审职称的执行副主编(简称复审人)对初审通过的稿件进行审核与判断。复审人须在通读全稿的基础上,站在比初审人更高的层次上,以更高的要求来审视稿件,并形成复审意见向终审人提供决策依据。
对于初审通过而在复审时存在争议的稿件,由编辑部聘请外审专家进行双向匿名评审。外审专家对稿件质量提出评审意见,做出总体评价。复审人按照外审专家意见,对争议稿件进行取舍,形成复审意见。
责任编辑负责与审稿专家、作者之间建立并保持有效、及时的联系,并保证“双盲审稿制度”的落实。对能够发表的稿件,督促作者根据专家意见及时修改、完善稿件,满足刊发要求;对不能发表的稿件,及时通知作者,表达感谢,表示遗憾与安慰。
复审过程中对稿件所涉及政治问题、意识形态问题存在疑问或异议的,由编辑部把稿件提交学校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政审。
(三)终审。主编终审是保证办刊方向和定位的重要环节。主编根据初审和复审(外审)的意见,进一步对稿件的思想政治、论文选题、学术质量等方面进行判断,最终确定录用与否。如果选题涉及国家安全、社会安定等方面内容,属于应当由主管部门转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备案的重大选题,或外审意见差异较大的,终审人应通读稿件,在此基础上,对稿件能否采用做出决定。
第三条 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“三校一通读”制度。
(一)一校。由编辑部工作人员对录用稿件进行通读校对,主要检查稿件格式、内容安排、参考文献著录、文字等是否符合出版要求,语言表述是否清晰明确,图表、公式排版格式是否正确等,编校人员更正相应错误,如需要可联系作者修改或更正。
(二)二校。由编辑部工作人员对一校后的稿件进行通读校对,主要检查是否符合刊物出版规范,更正文字差错,检查段落安排、图表位置、公式顺序编号、参考文献著录等是否符合出版要求。
(三)三校。由编辑部工作人员对二校后的稿件互相交换通读校对,主要检查在一校、二校中可能遗漏的问题,包括稿件格式、内容安排、出版规范、参考文献著录、语言表述、文字差错、段落安排等。
(四)通读。由责任编辑负责,通读稿件,全面检查三校稿可能存在的问题。
(五)定稿。由主编负责,检查通读后的稿件是否符合出版规范,最终签字确认,印刷出版。
第四条 实施期刊样刊检查制度。印刷厂在期刊封面印刷完毕,未成批装订之前,应先试印、装订10本样刊,送编辑部查验。编辑部应对样刊的质量进行审核,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式具文通知印刷企业成批印制装订。
期刊印制完成后,按照有关规定向中国版权图书馆、国家图书馆及国家新闻出版总局、河南省新闻出版局等上级主管部门寄送样刊。
第五条 每年年终进行出版后评阅,以发表稿件数量及版面数量计算,对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二者进行奖励,对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三者进行处罚。
第六条 本细则经编辑部会议通过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《国医论坛》编辑部
2025年10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