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、危重型病例诊疗方案(试行 第二版)

作者: 时间:2020-04-01 点击数:

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型、危重型 病例诊疗方案(试行 第二版) 

一、适用人群 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诊疗方案(试行第五版修正版)》中诊断为重型和危重型的 患者。 

(一)重型 符合如下任何一条: 1.呼吸窘迫,呼吸频率(RR)≥30次/分; 2.静息状态、无吸氧时指脉氧饱和度≤93%; 3.动脉血氧分压(PaO2)/吸氧浓度(FiO2)≤300mmHg; 4.符合以上任何一条,按照重型管理;或者,虽然尚未 达 到上述重型诊断标准,亦按重型管理病例:肺部影像学 显示24-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>50%者;年龄>60岁、 合并严重慢性疾病包括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冠心病、恶性 肿瘤、结构性肺病,肺心病以及免疫抑制人群等。 

(二)危重型 符合如下任何一条: 1.出现呼吸衰竭,且需要机械通气; 2.出现休克; 3.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收入ICU治疗。 

二、重型患者的诊疗 

(一)临床预警指标 重型病例,需要进行生命体征、SpO2、意识状态及临床 常规器官功能评估。根据病情需要监测内容:血常规、尿 常规、生化指标(肝肾功能、乳酸、血糖、电解质、乳酸 脱氢酶等)、心肌损伤标志物、C 反应蛋白、降钙素原、凝 血功能、动脉血气分析、心电图及胸部影像学检查。 此外,以下指标变化应警惕病情恶化: 1.外周血淋巴细胞计数进行性降低;淋巴细胞中 B 淋 巴细胞明显降低,CD4 及 CD8 T 细胞不断下降; 2.外周血炎症因子如 IL-6、反应蛋白进行性上升; 3.组织氧合指标乳酸进行性升高; 4.高分辨 CT 显示病变范围快速扩大。 

(二)治疗 

1.治疗原则 卧床休息,支持治疗,保证充分热量;维持水、电解 质与酸碱平衡;及时进行氧疗及机械通气等生命支持措施, 预防和治疗并发症;治疗基础疾病;预防继发感染。总之, 使患者在最可能有效的生命保障状态下,渡过重症期病程。 

2.氧疗与呼吸支持 (1)低氧血症患者,PaO2/FiO2在 200-300mmHg。 1)应接受鼻导管或面罩吸氧,并及时评估呼吸窘迫和 (或)低氧血症是否缓解。建议鼻导管氧流量一般不超过 5L/ 分;面罩氧疗氧流量一般 5-10L/分。 2)经鼻高流量氧疗(HFNC):当患者接受鼻导管或面罩 吸氧后 2 小时,呼吸窘迫和(或)低氧血症无改善,应使用 经鼻高流量氧疗。 经以上高流量氧疗支持 2 小时,如氧合指标无改善或进 一步恶化,应改为无创机械通气(NIV)或有创机械通气。 (2)低氧血症患者,PaO2/FiO2在 150-200 mmHg。 首选 NIV 治疗。此类患者使用无创机械通气治疗的失败 率很高,应进行密切监测。若短时间(1-2 h)病情无改善 甚至恶化,应及时进行气管插管和有创机械通气。 (3)低氧血症患者,PaO2/FiO2小于 150 mmHg。 1)有创机械通气。 实施肺保护性机械通气策略,即小潮气量 (4-6ml/kg 理 想体重)和低吸气压力(平台压<30cmH2O)进行机械通气,以 减少呼吸机相关肺损伤;应评估肺可复张性,依据最佳氧合 法或 FiO2-PEEP 对应表(ARDSnet 的低 PEEP 设定方法)设定 PEEP。 2)肺复张。 有创机械通气 FiO2高于 0.5 才可达到氧合目标(或符合 中重度 ARDS 标准)时,可采取肺复张治疗。肺复张前,需 做可复张性评价,评价手段包括超声、P-V 曲线、电阻抗成 像(EIT)等。 3)俯卧位。 PaO2/FiO2 持续低于 150mmHg,应考虑实施每日 12 小时 以上俯卧位通气。 4)有创机械通气撤离。 患者经治疗后若氧合指标改善(PaO2/FiO2 持续大于 200mmHg),且神志清醒、循环稳定,可考虑启动评估撤机程 序。 (4)体外膜肺氧合(ECMO)。 1)ECMO 启动时机。当保护性通气和俯卧位通气效果不 佳,且符合以下条件,应尽早考虑评估实施 ECMO: 在最优的通气条件下(FiO2≥0.8,潮气量为 6 ml/kg 理 想体重,PEEP≥10 cmH2O,且无禁忌证),并符合以下之一: a)PaO2/FiO2<50 mmHg超过3h; b)PaO2/FiO2<80 mmHg超过6h; c)FiO2 1.0,PaO2/FiO2<100 mmHg; d)动脉血pH<7.25 且PaCO2>60 mmHg超过6h,且呼吸频 率>35次/分; e)呼吸频率>35次/分时,动脉血pH<7.2且平台压>30 cmH2O; f)合并心原性休克或者心脏骤停。 2)ECMO禁忌证。 合并无法恢复的原发疾病;存在抗凝禁忌;在较高机械 通气设置条件下(FiO2>0.9,平台压>30 cmH2O),机械通 气超过7天;年龄大于70岁;免疫抑制;存在周围大血管解 剖畸形或者血管病变等。 3)ECMO治疗模式的选择。 推荐选择 VV-ECMO 模式。当出现循环衰竭时应判断其原因, 是否存在心原性休克,以决定是否需要 VA-ECMO 的模式。 

3.循环监测与支持 1)遵循组织灌注导向的血流动力学治疗原则,严密监 测患者循环状态,出现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状态(休克、收缩 血压<90mmHg 或比基础血压降低 40mmHg,或需要使用血管收 缩药物,严重心律失常等)时,应仔细鉴别原因,正确处理 不同类型休克,改善组织灌注,并积极处理严重心律失常。 2)应选择简便、易维护管理的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。 不推荐床旁实施技术复杂的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。条件许可 时,超声多普勒监测是无创、便捷的监测手段,应予以积极 采用。 3)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状态出现时,在容量管理上,应 当努力保持满足组织灌注的最低血容量,以避免容量过负荷、 加重肺损伤。即给予恰当容量复苏,必要时,使用常见的血 管活性药物如去甲肾上腺素。 由于肺部病变严重、呼吸支持条件较高,患者容易发生 急性肺心病(ACP),应密切监测右心功能,使用改善氧合 肺保护通气策略,以降低肺循环阻力。 当患者合并心肌酶(特别是肌钙蛋白)或/和 BMP 显著 升高,需要密切监测心脏功能,警惕出现心源性休克。 

4.营养支持治疗 1)重型新冠肺炎患者,应根据 NRS2002 评分进行营养 风险筛查。 2)尽早启动肠内营养。不建议早期单独使用 PN 或补充 性 PN 联合 EN。 3)对于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,应在液体复苏完成、 血流动力学基本稳定后,尽早启动营养支持。对于不威胁生 命的、可控的低氧血症或代偿性/允许性高碳酸血症的情况 下,即使在俯卧位通气或 ECMO 期间,都不推荐延迟启动营 养支持治疗。 4)建议对重型患者留置鼻胃管经胃营养。对不适合经 胃营养的患者,采用幽门后喂养途径,如鼻肠管等。 5)对于重型患者,目标喂养量 25-30kcal//kg/d,以低 剂量起始喂养。如喂养不耐受,可考虑滋养型喂养(输注速 度 10-20kcal/h 或 10-30ml/h)。 6)强化蛋白质供给,目标蛋白需要量 1.5-2.0g/kg/d。 当蛋白量摄入不足时,建议在标准整蛋白制剂基础上额外添 加蛋白粉。 7)重型新冠肺炎患者可以使用富含Ω-3 脂肪酸的肠内 营养制剂。肠外营养中可以添加富含 EPA、DHA 成分的脂肪 乳。 8)对实施 EN 的患者采取相应措施,防止发生呕吐反流。 9)发生喂养相关性腹泻者,建议改变营养液输注方式 或配方成分。 

5.抗病毒治疗 发病10天内,可试用洛匹那韦/利托那韦,疗程不超过2 周。服药期间应密切监测药物不良反应,以及与其他药物间 的相互作用。 

6.人免疫球蛋白(IVIG) 目前,没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支持IVIG对冠状病毒有 临床疗效,危重患者可以酌情应用。 

7.恢复期血浆 将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抗体的人恢复期血浆用于早期新 冠肺炎患者,可以作为特异性治疗的一种选择。如应用恢 复期血浆,应检测血浆中保护性抗体滴度水平。 

8.糖皮质激素 目前没有循证医学证据,支持应用糖皮质激素改善新冠 肺炎重型预后,不推荐常规使用糖皮质激素。对于氧合指标 进行性恶化、影像学进展迅速、机体炎症反应过度激活状态 的患者,可以考虑使用甲强龙 40mg q12h 共 5 天方案予以短 期治疗,使用前应分析患者有无激素使用禁忌证。 

9.抗细菌治疗 如果无明确细菌感染证据,不建议常规使用抗菌药物。 需要注意的是,重型患者往往病程已经超过5-7天,多存在 细胞免疫抑制的表现,特别是入住ICU需要有创机械通气的 患者,需要注意继发细菌或真菌感染。 若条件许可,应积极行呼吸道病原体监测,进行针对 性的抗感染治疗。如90天内有抗菌药物应用史、住院时间 超过72小时、或既往存在结构性肺病,抗菌药物选择应考 虑覆盖耐药菌。 

10.其他用药 对淋巴细胞计数低、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重型患者,建 议考虑使用胸腺肽α1;可使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,维持肠 道微生态平衡;中成药使用方面,尽管现在处于临床试验阶 段,可考虑使用血必净。 

11.静脉血栓栓塞症(VTE) 重型患者由于卧床时间较长,且常合并凝血功能异常, 需关注VTE风险,酌情抗凝治疗。 

12. 镇痛镇静 应给予重型机械通气的患者适当的镇痛镇静治疗,根据 患者病情及治疗措施设定镇痛、镇静目标;必须重视对重型 新冠肺炎患者的人文关怀。 

13.AKI 与多器官功能 重型患者,可能合并多器官功能损害,包括颅脑、肾脏、 肝脏、消化道、凝血功能损害等,治疗中应当注意评估器官 功能,加强器官功能支持。 患者出现 AKI 的比例并不高,谨慎评估进行肾脏替代治 疗的时机。一般情况下,在 KDIGO 标准的二阶段,亦即肌酐 增 值 基 线 值 的 2-2.9 倍 , 尿 量 持 续 12 小 时 以 上 少 于 0.5ml/kg/h,应采用肾脏替代治疗。 

14.中医治疗 (1)参照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(试行 第五版 修正版)》适用于重症和危重症的处方。 (2)《关于推荐在中西医结合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中使用“清肺排毒汤”的通知》中推荐的处方。 (3)静脉用药 重症: 血必净注射液 100ml 加生理盐水 250ml,每天 1 次,同 时加用生脉注射液 100ml 加生理盐水 250ml,每天 1 次。 体温高于 38.5℃者:喜炎平注射液 100mg 加生理盐水 250ml,每天 1 次。(注:用药后大便次数增加是用药的反 应,有泻热分消的功效。) 危重症: 血必净注射液 100ml 加生理盐水 250ml,每天 1 次,同 时加生脉注射液 100ml 加生理盐水 250ml,每天 1 次。同时 减少等量的液体,保证患者液体支持治疗,不增加容量,减 轻肺水肿和心脏的负担。 高热不退者:安宫牛黄丸 1 丸,每天 1 次。 休克者:加用参附注射液 100ml 加生理盐水 250ml,每 天 1 次。 

三、转出重症病房标准 当重型新冠肺炎患者情况稳定,氧合改善,不需要进 行生命支持时,应尽早转出重症病房。转出标准(需全部 符合): 1)意识清楚。遵嘱,镇痛镇静剂和/或肌松剂已停用; 2)已经撤离机械通气。呼吸空气或低流量吸氧(鼻导 管或普通面罩)时,呼吸频率<30 次/分,且 SpO2>93%; 3)循环稳定。不需要升压药及液体复苏; 4)无其他急性进展性脏器功能障碍。不需要支持治疗 措施,如血液净化等。

版权所有  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NanYang Medical College  信息产业部备案:豫ICP备17029452号